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开展2025年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围绕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示范性、引领性,在加强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和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突出科学性,要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高层次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有突破;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改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在切实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
二、申报类别和数量
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选题项目两类。
1.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我校可备案13项;省优势特色学科2项(教育学和生物学各1项)。
2.重点项目推荐2项(省教育厅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在全省申报重点项目中确定25项左右),重点项目的选题参照《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3)。
各学院限推荐1项重点项目(所推荐的重点项目,原则上要能为后续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提供重要支撑),常规项目推荐数量不限。另,省优势学科专项由学科(教育学和生物学)所在学院各推荐1项。
说明:被学校作为重点项目推荐至省教育厅参评的,若后续未被立项,将直接认定为常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4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向省教育厅推荐前,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上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重点项目
1.申报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统一交至所在学院,学院于10月29日16:00前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逾期视为不申报。
2.纸质稿:申报书和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书成员页需签字、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电子稿:申报书、汇总表,通过钉钉报送。
(二)常规项目(含省优势特色学科专项)
1.申报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统一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整理后于11月14日16:00前将材料交研究生院,逾期视为不申报。
2.纸质稿:申报书和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书成员页需签字、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电子稿:申报书、汇总表,通过钉钉报送。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28869958,办公室:仓前校区行政楼80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做好本次研究生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尤其是重点项目的申报,省厅给予的时间紧张,请各学院和老师们给予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
附件2 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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