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学校就业工作者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在推动学校争创“双一流”建设发展中作出贡献,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就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杭师大办〔2025〕27号)和《杭州师范大学海亮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暨海亮教育基金2025年度项目推进会会议纪要》,现开展2025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海亮优秀就业工作者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分管2025年研究生就业工作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我校共评选研究生“海亮优秀就业工作者奖”3名,由海亮基金会奖励5千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辅导员本次优先推荐:所在学院毕业生当年毕业去向落实率或升学率高于上一届的;所在学院毕业生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或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的;所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获国家级奖项或省级金奖的;本人参加就业指导课程相关教学竞赛获国家级奖项或省级金奖的;学院毕业生满意度测评较高的。
(四)有以下情况的辅导员不参与评选:所属单位当年度就业工作出现过“四不准”“三不得”情况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的推荐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会签通过后,于12月9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研工部(仓前校区行政楼819),电子稿发至邮箱:20120084@hznu.edu.cn。(文件名格式:学院—姓名—2025年研究生海亮优秀就业工作者.doc)
(二)学校评审。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由研工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倪雅,联系电话:28868220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海亮优秀就业工作者奖”候选人推荐表
研工部、校基金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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