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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换届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4-03-21     浏览量:2552

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教育督导是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研究生教育秩序、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第三届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任期结束,学校决定启动督导换届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热心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应为我校在职或退休教师;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善于学习国内外先进教育理论和实践,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较丰富的研究生教育经验、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和团队工作意识;

 (四)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保证督导工作时间,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督导任务。

二、推荐名额

    第四届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人数初定为6人,各学院可推荐1人参加遴选。

三、督导工作职责

    督导组成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的督导。

    (二)对招生、开题、中期、资格考试、预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的全部过程督导。

    (三)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开展多维度专项调研和分析,并提交督导报告。

    (四)其他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相关的工作。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换届采取本人自愿、学院推荐、学校选聘的方式产生督导组专家候选名单。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并于327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803室)。

2.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28861029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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