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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工部     时间 : 2023-11-01     浏览量:890

各学院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第十次研代会”)拟定于今年月十召开。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构成及产生办法

经征求各方意见,并经校研究生会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划分代表名额。各学院要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认真做好研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

二、代表名额及推选标准

1.代表名额分配:

各学院代表名额根据不低于本院研究生数的1%进行计算,其中校、院(系)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同时各学院在推荐代表时,还应考虑硕博研究生代表比例,以及非中共党员代表比例。其中拥有博士研究生的学院博士生代表至少1人。按照比例计算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代表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信息报送方式

请于1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代表名册、登记表电子稿(详见附件2、附件3)打包发送至hznuyjsh@hznu.edu.cn(邮件标题为:**学院代表信息),纸质稿(一式一份)由代表所在团组织及党委盖章后,交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26)。

四、相关要求

1.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召开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相关选举工作。

2.各学院在推选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校研究生会进行联系,要进行充分沟通。

3.各学院在代表推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男女比例、年级分布、党员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等。

4.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大会筹备筹备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倪雅,电话:28868220。

     杨施艺,电话:15257116839。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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