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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研究生会     时间 : 2020-11-11     浏览量:812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

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见附件2

三、校研究生会机构组织架构图

图片1


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共5人工作部门设为5个,每个部门设负责人2-3名。


四、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见附件3

五、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见附件4

、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明确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2020年因疫情原因学代会尚未召开,计划于11月中下旬学校党代会后召开(上一次召开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

七、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在筹备组的统一部署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关于推选杭州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学院总学生数的1%来进行计算,经团支部推荐,按照选举产生出席本次研代会代表34名。34位代表来自全校21个研究生培养单位,代表全校33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当选的34名代表中,女代表24人,占70.58%,党员7人,占32.6%,少数民族1人,占比2.94%。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经推荐、考察,选举产生。

八、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1.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上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2.每学期定期召开研究生会工作例会,主持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召集主席团、各学院研究生主席举行主席联席会议;

3.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及时述职学期工作。(详见附件5

九、学校党委指导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研究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研究生会管理。在校党委指导下,研工部、团委通过前期调研,学院座谈等方式顶层谋划学生机构改革路线图、时间表,系统推进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在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优化组织架构、精简人员规模、提升运行效率,加强校院联动等方面的具体方案。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曹永勇


2

研究生会组织

秘书长

王鑫

研究生团工委书记



附件1: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评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附件3: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4: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附件5: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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