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室):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办高教〔2019〕21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将做到培养单位和学位授权的点100%覆盖,且加大对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的约谈力度,开展专项检查、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点授权,暂停直至撤销相关学位授权等。同时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列为省内各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健康稳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主体作用,全面排查、纠正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存的问题,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合格率和优良率均稳中有升,杜绝在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及有不合格意见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所有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含在职、非全日制)
二、审查执行人
各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三、组织实施
1. 各学院(室)成立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工作小组,成员由院(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统筹安排学位论文审查工作进度,监督检查完成情况和质量。
2.学位论文审查工作于2019年6月30日截止,各学院(室)7月1日前,统一将《杭州师范大学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纸质稿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质量办。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8867967,邮箱:758011409@qq.com。
附件: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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