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核算2017年学院工作量编制的工作要求,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学院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请各学院对本单位2017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编制进行核算和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范围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编制(Y1)
(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Y2)
(三)学位学科建设工作量(Y3)
二、核算程序
(一)工作量编制核算。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院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见附件1)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核算,并填写《2017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编制核算汇总表》的表1、表2、表3、表4、表5(见附件2)。
(二)核算结果报送。各学院于1月12日前将附件2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分管领导签名、盖章)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审核反馈。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无误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对反馈结果存有异议的,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28861029;邮箱:50632514@qq.com
附件2 2017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编制核算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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