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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叶小琴     时间 : 2026-10-19     浏览量:1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报送

各项目根据立项预期目标和成果,全面总结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立项时预期成果与实际效果对比、研究与实践成果等,填写《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并将相关成果附后,同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于10月26日之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PDF扫描件)报至研究生院叶老师处。所有报送材料包括电子稿,涉及签名处,可使用电子签、盖章的,中的签名处均需手签或电子签。

结题确有困难的,填写《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4,项目至多可延期1年)。

二、结题答辩安排

学校将在学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备案。具体安排如下:

1.形式:现场答辩

2.时间:11月4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

3.地点:仓前校区诚园6号楼112、114(分组信息详见附件5)

4.流程安排

(1)项目汇报(5分钟以内)。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汇报,重点展示改革特色、亮点和成果。

(2)专家提问(5分钟以内)。

5.其它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在11月2日前将汇报PPT通过钉钉发送至研究生院叶老师处。

(2)为提高省教改项目的建设成效,原则上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聆听所在小组全部项目答辩,以取长补短,积累经验。

(3)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达答辩会场。如项目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指定项目组成员代为参加答辩;如答辩人员有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答辩顺序的,11月2日前钉钉告知叶老师,项目调整至组内所有其他项目全部结束后的顺序(多个项目需要调整顺序的,以钉钉告知叶老师的先后时间顺序进行安排),其他项目答辩时间则相应前移。

联系人:叶小琴,联系电话:28869958,办公室:仓前校区行政楼803。

      附件1-5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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