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杭师大办〔2025〕25号)(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导师助研金由学院统一发放,需通过学校计财处办理转账,请各位导师于10月10日前完成转账,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缴纳对象
1.2026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导师助研金;
2.2023、2024、2025级学制内全日制博士(无固定工资收入)尚未完成导师助研金缴纳的。
二、缴纳方式
(一)校内导师:校内转账—计提导师助研金
【智能报销平台】预约校内转账业务,需要进入【智能报销平台】—选择【校内转账】—填写【转账信息】—【申请报销单】,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填写转账信息><预约>三个步骤,经有效审签后,待财务打印后完成报销单。
1.1.在【申请报销】下,点击<校内转账>
2.填写【转账事由】、【转账金额】,【转账类型】选择【计提导师助研金】、【转入项目号】选择对应学院分账号代码(见附件2),点击<下一步>
3.核对【校内转账报销单】—【基本信息】、【转账信息】,在【补充说明】下填写【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点击<提交申请>
4.进入【待我处理】—【待我审批】,该界面显示待我审批的报销单列表,需要对报销单进行审批操作,点击【待我审核】
5.选择需审批的报销单号,点击<审批>
6.若经办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时,则需将预约单分发给证明人审签,点击【批量分发】
7.输入【工号】,人员类型选择【全部人员】,选择分发人员,点击【确认】
备注:需证明人审签完,经办人才能审批
8.允许计提导师助研基金的项目仅限于外来横向科研经费、科研启动费,且计提的资助期限不得超过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
(二)校外导师以及校内导师不通过项目计提的方式缴纳(以下2种方式任选一种)
1.按以下信息转账至杭州师范大学银行账户
转入户名:杭州师范大学
转入账号:331065950018000482533
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附言:【例:导师姓名转材化张*助研金学号2022111016***】
2.通过支付宝转账:扫码助研金交费专用支付宝二维码,填写相应信息,完成交费。
注: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完成交费后,银行转账汇款方式缴纳需携带到款认领单,支付宝交费需携带支付宝付款记录到学校师生活动中心1楼行政办事大厅25号窗口办理入账手续。
各学院需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导师助研金收集、发放工作,妥善管理助研金账户及经费,并汇总助研金缴纳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3),以备核查。请各导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按照上述方式完成博士研究生导师助研金转账,以免查询不到视为未缴费。导师(院系)未按时足额缴纳助研经费的,将影响院系及导师下一学年招生指标。
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杭师大研〔2025〕25号)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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