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6〕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创新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推荐数量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45项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评。
三、申报材料报送
6月9日(周二)11:00前,各学院汇总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严格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命名各类材料后报送至研究生院。涉及的各类材料有: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
须同时提交Word文档和签名后的PDF格式扫描件。表格中涉及到的签名处均需亲笔签名,签名后再进行扫描;“培养单位意见”栏请勿填写和盖章。
命名方式:项目编号_03_申报表(其中“项目编号”的具体书写格式为“cxcg-2025-10346+第一申报人姓名全拼”。例:cxcg-2025-10346zhangsan_03_申报表。所有字母,要求全部小写)
2.支撑材料
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视频、图片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相关材料等。
命名方式:项目编号_03_支撑材料(例:cxcg-2025-10346zhangsan_03_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注: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建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申报表_学院名称、支撑材料_学院名称)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提交Excel文档(无需盖章)。命名方式:汇总表_学院名称。
四、其他事宜
1.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文件规定,积极组织研究生申报。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首页所列“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学位领域”名称,请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对应名称填写。
3.成果不涉及校外导师参与的,校外导师栏则不用签名。
4.联系人:叶老师、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9958、28861029。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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