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是我校最高师范专业奖学金,由著名校友马云先生捐资设立,用于激励师范生厚植教育情怀,锤炼过硬本领,涵养高尚师德,努力成长为优秀的人民教师和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现将研究生的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籍且在校的全日制全脱产的教育硕士、教育博士。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20名获奖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
(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必修课程不合格,至少曾获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特别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教师合格水平达标测试成绩列本专业前 5%;
2.在教育领域作出特别贡献,或高质量参与马云卓越师范生“烛光”助学计划暑期实践项目。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推荐名额分配表》的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在学院公示无异后,于4月14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和《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hznuygb@hznu.edu.cn。
3.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对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无异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办法
1.“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奖励10000元/人。
2.凡在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放的奖金,并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杭师大办〔2025〕29号),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3.本项目将组织开展各类能力提升和社会公益活动,并进行考核,获奖学生需积极参与。
4.获奖学生在评选年度自行开展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教学实践活动,并形成实践报告,学校将对实践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奖学金。
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及时、高质量地完成“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工作。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研工部联系,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28868220。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一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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