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公告

关于评选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 “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6-03-24     浏览量: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是我校最高师范专业奖学金,由著名校友马云先生捐资设立,用于激励师范生厚植教育情怀,锤炼过硬本领,涵养高尚师德,努力成长为优秀的人民教师和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现将研究生的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籍且在校的全日制全脱产的教育硕士、教育博士。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20名获奖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

(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必修课程不合格,至少曾获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特别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教师合格水平达标测试成绩列本专业前 5%;

2.在教育领域作出特别贡献,或高质量参与马云卓越师范生“烛光”助学计划暑期实践项目。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推荐名额分配表》的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在学院公示无异后,于4月14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和《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hznuygb@hznu.edu.cn。

3.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对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无异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办法

1.“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奖励10000元/人。

2.凡在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放的奖金,并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杭师大办〔2025〕29号),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3.本项目将组织开展各类能力提升和社会公益活动,并进行考核,获奖学生需积极参与。

4.获奖学生在评选年度自行开展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教学实践活动,并形成实践报告,学校将对实践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奖学金。

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及时、高质量地完成“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工作。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研工部联系,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28868220。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第十一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6年3月24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5143

手机微网站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 手机微网站
  • 微信公众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5143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