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学位授权点: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及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参与授予点合格评估工作的学位授权点每年需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建设报告”),反映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现将2025年度建设报告撰写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范围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基础医学、药学;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个):气象、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密码。
二、填报内容和统计时间
1.评估内容以《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为基础,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真实、准确考察各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情况。学位授权点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样表见附件。
2.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填报时间
2026年3月13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将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周老师 28861056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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