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学领域的最重要的奖项之一,是彰显高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核心指标。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将教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在2024年和2025年分两轮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助推新一轮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现将2025年第二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包括高等教育本科生、高等教育研究生、基础教育、职业教育4个大类。
2.2024年,已经列入培育成果相同或相近的主题,本轮不能再申报;第一轮(2024年)已经申报的负责人(含已经获得培育奖、二等奖及未获奖的)本轮均不能再申报同一大类的成果奖。因省级教学成果奖很快就启动,为做好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2024年校级培育的教学成果奖要抓紧凝练与完善,等本轮成果奖评审一结束,将从两轮的校级培育成果奖中选出最优秀的成果推荐申报省奖。
二、申报内容
1.高等教育本科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2.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3.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要反映我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
4.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
三、申报条件
1.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在全国或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申报的成果要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2.校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始终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一般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优先支持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科研类项目的正高职称教师牵头申报的成果;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求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经历,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其他条件见申报书。
四、工作安排
2025年1-2月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经所在学院及部门初步审核评议后,择优统一向学校推荐,并由学院及部门于2025年2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Word版)和《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联系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李桂琴,28861159;(高等教育研究生)万林华,28861029。电子稿发钉钉。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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