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公布的《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研究生申请及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个人渠道。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2025年选派规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行公布,具体选派办法、申报条件、可利用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门户网站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
2.合作渠道。除个人渠道申请,各位同学也可多关注国家留学网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86),查询各类奖学金选派计划、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
二、申请、推荐方式和材料
1.个人渠道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各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自行拟稿,不超过500字,公章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在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各学院应与申请人的导师共同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所有申请均需通过学院推荐,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2.各学院应按照相关项目要求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个人渠道:可通过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6 查询。
(2)合作渠道:可通过具体的项目指南查询。
3.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20日(周四)前将申请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2份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819),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打包的电子版1份(须包括单位推荐意见),发送至hznuygb@hznu.edu.cn。书面材料按照电子版材料顺序整理成册。
三、资助内容
1.个人渠道:项目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2.合作渠道:以项目指南规定的内容为准。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根据《选派指南》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和选拔工作,请有意申请的研究生提前做好国外导师的联系及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付老师,电话:0571-28860702。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5年1月14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