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经校内评审推荐、浙江省教育厅审核,我校研究生教学改革工程教育专项1项、常规项目28项获批立项(详见附件)。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建设工作。原则上主持人、成员不作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须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项目经费等待确定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小琴 联系电话:28869958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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