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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答辩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4-12-19     浏览量:370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答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时间:12月24日(下周

各项目具体答辩顺序和时间详见附件1。

二、答辩地点

仓前校区行政楼212会议室

三、流程安排

1.项目汇报(5分钟以内)。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汇报,重点展示改革特色、亮点和成果

2.专家提问(5分钟以内)。

3.专家审评、项目互评。

四、有关事项

1.提高教改项目的建设成效,此次结题验收评审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互评,以取长补短积累经验。

2.请各项目负责人在12月23日(下周12:00前将汇报PPT通过钉钉发送至研究生院叶老师处

3.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如项目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指定项目组成员代为参加答辩;如答辩人员有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答辩顺序的,12月23日(下周12:00前钉钉告知叶老师,项目调整所有其他项目全部结束后的顺序多个项目需要调整顺序的,以钉钉告知叶老师的先后时间顺序进行安排),其他项目答辩时间则相应前移。

联系人:叶小琴 联系电话:28869958。

  附件1: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答辩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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