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答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时间:12月24日(下周二)
各项目具体答辩顺序和时间详见附件1。
二、答辩地点
仓前校区行政楼212会议室
三、流程安排
1.项目汇报(5分钟以内)。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汇报,重点展示改革特色、亮点和成果。
2.专家提问(5分钟以内)。
3.专家审评、项目互评。
四、有关事项
1.为提高省教改项目的建设成效,此次结题验收评审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互评,以取长补短,积累经验。
2.请各项目负责人在12月23日(下周一)12:00前将汇报PPT通过钉钉发送至研究生院叶老师处。
3.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如项目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指定项目组成员代为参加答辩;如答辩人员有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答辩顺序的,12月23日(下周一)12:00前钉钉告知叶老师,项目调整至所有其他项目全部结束后的顺序(多个项目需要调整顺序的,以钉钉告知叶老师的先后时间顺序进行安排),其他项目答辩时间则相应前移。
联系人:叶小琴 联系电话:28869958。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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