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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4-12-04     浏览量:317

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我校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17项)、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9门)、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2个)。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

根据立项预期目标和成果全面总结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立项时预期成果与实际效果对比、研究与实践成果等,填写《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将相关成果附后同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和《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

2.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根据立项预期目标和成果,填写《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紧扣课程思政主题,提交3-5个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提供最新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须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同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和《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

3.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

总结示范教学示范团队的建设机制、具体举措建设成效,突出优质课程思政资源建设以及推广共享情况,填写《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将相关成果附后,同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

学校将在学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汇报PPT,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报教育厅备案。结题确有困难的,填写《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5,项目至多可延期1年)。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1213日前将《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5)等各相关材料的WORD版签名及盖章电子稿各一份报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叶小琴,联系电话:28869958,办公室仓前校区行政楼803。

        附件1-5

        研究生院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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