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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45人】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4-10-01     浏览量:65

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4.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为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年月在 1988年10月8日及以后,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其他有关户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初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统一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流程及相关规定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2024年10月14日17时。

报名网址:“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124.71.68.231/,报名系统于2024年10月8日9时正式启用。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需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确保正常使用),用于接收考试时间、结果等信息,请务必如实提供,避免对个人考试造成影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2024年10月15日17时。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岗位核减或取消及改报

资格审核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为“浙江省”的指浙江省户籍和生源地(部分岗位要求杭州市的,以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须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5.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文件,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6.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

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初试

初试统一组织,采取AI测试方式进行,暂定10月19日,具体时间、形式以短信通知为准。根据初试排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范围,不足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考人员数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专业测试依据,不计入考试最后成绩。

(三)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5.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如有列入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专业测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初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

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原文链接:

http://www.yuhang.gov.cn/art/2024/9/25/art_1229176108_4301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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