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2024级研究生: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是学籍注册的重要环节,为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学生权益,严防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杭师大研〔2017〕14号)、《杭州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杭师大研〔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二级培养单位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责任到人,确保核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审查和复查对象
2024级研究生(含往年保留入学资格至2024年入学的)
三、入学资格审查要求
入学资格审查在入学报到阶段进行,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人像比对。审查人员逐一核实录取照片、新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
2.材料审查。审查人员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证书、在线学籍认证备案表、户口迁移证(需迁移户口的新生)等相关材料,并与考生档案、录取考生名册、录取照片逐一比对,重点核查信息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等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推免生须持有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则为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必须有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请携带上述证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各学生所在学院要认真查验非定向研究生新生档案的密封状态,对报到时未提交档案的新生,要及时跟踪档案的流转状态,接收时予以查验。及时整理新生档案,核查档案中身份证、党团关系、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若出现身份信息或档案材料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四、录取资格复查要求
录取资格复查在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重点复查是否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经历及表现。
6.专业水平由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导师(导师团队)进行考核复测。
复查小组对新生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录取名册、电子档案、学生纸质档案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材料信息与内容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全等情况。核查学生前置学历真实性,重点核查是否符合录取资格。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重点核查其所提供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录取形式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新生及所有的非全日制新生,应复查是否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照国家文件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对新生开展健康复查,健康复查包含身体健康复查和心理健康复查。身体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心理健康复查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测验普查。二级培养单位复查小组核验新生的体检表和心理健康复查结果,重点检查新生健康状况是否存在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情况,对于有异议的问题可咨询校医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五、申请保留或放弃入学资格
研究生新生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辅导员队伍培养计划”、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身心疾病,无法按时报到入学,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生须达到录取条件。新生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参加“辅导员队伍培养计划”可保留入学资格2年;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等国家专项计划、身心疾病等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保留入学资格到期后在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向学校申请入学。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需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账号激活及密码设置应用指南)登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yjsfw.hznu.edu.cn/)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籍异动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者,需提交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
因新生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的,需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账号激活及密码设置应用指南)登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籍异动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情况说明。
六、结果上报
各二级培养单位于9月15日前将保留或放弃入学资格的情况报研究生院何老师;于9月30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杭州师范大学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娄老师。
七、结果处理
1.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学籍。
2.对于录取资格复查有疑问的学生,二级培养单位应及时联系研招办进一步核查。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一经查实,经学校批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本通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娄老师/何老师,28860709/288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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