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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会考核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校研究生会     时间 : 2024-05-31     浏览量:439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会:

为加强我校学院研究生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院研究生会考评细则》要求,经研究,校研究生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会考核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

二、考核办法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的指导下,由校研究生会负责具体实施。考评由基础工作考核、突出业绩考核、特色工作汇报评比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作考核分占 40%,突出业绩考核分占 20%,特色工作汇报评比分占40%。

1.基础工作考核。主要考评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的基本规范建设、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的发挥等方面(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1)。

2.突出业绩考核。突出业绩考核主要指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或研究生干部取得的特别优秀的成绩或荣誉等(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2)。所有项目均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特色工作汇报评比。各学院研究生会负责人进行现场工作汇报,由专家组、学院研究生会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审打分。

4.奖项设置。设“杭州师范大学十佳学院研究生会”奖项,获得“杭州师范大学十佳学院研究生会”的主席、指导老师获得“杭州师范大学十佳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杭州师范大学十佳学院研究生会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对于获奖的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相应奖励。

5.一票否决及不得评优的情况:

(1)在学院研究生会考核中,基础指标考核总分排名列后30%的;

(2)由于上报不及时而产生不良后果的;

(3)因人为因素导致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

(4)研究生会中的干部、干事有违法违规、违反校纪而受处理的;

(5)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在文明寝室建设中出现不合格、论文撰写中出现学术不端等情况的;

(6)担任研究生会主席工作未满一年者;

(7)研究生会干部中有其他影响研究生会工作及形象的情形。

三、组织实施

1.材料提交。根据考评细则相关内容,由各二级研会自行填写自评分部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含基础工作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突出业绩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根据细则内容有序整理在word文件里,证明材料里填写好相应分值,并在word文件开头附目录,材料完整度将直接影响评分),要求内容实事求是。文件以“学院+二级研会评比”命名,并于2024年6月5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hznuxyhqybzzx@163.com

2.材料审核。根据学院提交的材料,校研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审核,并于现场评比前进行成绩公示。若有异议,可提供有关依据向校研会申请复议,并将有关依据于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发送至hznuxyhqybzzx@163.com。

3.现场评比。校研究生会拟于2024年6月11日统一组织现场述职答辩。答辩限时5分钟,可采取工作场景再现、配音、配乐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

请各学院研究生会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考评资料。考核完成后,研工部将根据材料考核和现场述职情况,将最终结果予以公示,并向各学院进行通报。

联系人:吴静涵(18857594119)、蒋婷(13758799278)、郑龙跃(18868717137)。


附件:

1.基础工作考核具体指标

2.突出业绩考核主要内容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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