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3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以下简称“教育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1.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均可申请“教育成果奖”。
2.“教育成果奖”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两类。“教育成果奖”的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教育研究类”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
“教育实践类”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二、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申请范围要求的教育成果,并已申报“2024年校级成果奖”的,由成果申请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每个学院限推荐一项),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三份)、《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份)、成果报告(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三份)、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其他支撑材料等,双面打印、胶装,一份)。
2.电子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命名:申请表_杭州师范大学_姓名)、《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命名:汇总表_杭州师范大学_姓名)、成果报告(命名:成果报告_杭州师范大学_姓名)、附件材料(命名:附件材料_杭州师范大学_姓名)。以上电子材料汇成一个文件夹,按照“成果名称_杭州师范大学_姓名”命名。电子材料过大无法发送的,请用U盘报送。
三、时间安排
1.4月25日前 各学院将成果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研究生院万老师(仓前校区行政楼803)。
2.4月30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取5项。
3.5月9日前 各成果申请人按教育成果奖“申请材料要求”,将修改后的《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成果报告、附件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仓前校区行政楼803),电子稿通过钉钉或U盘报送万老师。另外,还须在固定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致的成果材料,成果展示网址链接请填写至附件2,网站至正式颁布评奖结果期间须保证持续正常运行。
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1029。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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