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规定》(杭师大研〔2021〕18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8日前,各招生单位组织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
二、流程安排
1. 导师申请
①新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填写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和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到招生学院进行审核;
②2023年申请过招生资格的导师到招生学院确认申请信息是否需要更新,如需更新,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招生单位审核
各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条件组织审核工作,选拔学术水平高、指导能力强、科研成果多、培养质量好的教师上岗招生。
各招生单位于2024年3月8日前提交《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到研究生院(行政楼808室),电子表和支撑材料同步发送给廖老师。
2. 研究生院复核归档
研究生院复核学院提交的材料,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并公示。
三、相关说明
1. 若申请人未交纳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助研金,则扣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学位评定分委员应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28860704
附件下载: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规定》(杭师大研〔2021〕18号)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和招生资格基本业绩要求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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