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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4人】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3-12-30     浏览量:39

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文化课教师岗位: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或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录取专业,且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5.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6.浙江师范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7.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专业课教师岗位:

1.音、体、学前教育教师:参照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2.初中特殊教育教师: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排名前50%(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成绩排名不限)。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日17:00(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

应聘者应递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⑴身份证;⑵《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须有个人承诺签名),同时发送《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⑷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若成绩单或是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⑸高校期间成绩材料;⑹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⑺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⑷~⑺项材料酌情提供〕以上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应聘学校邮箱(详见附件4)。

2.量化考核及资格复审:招聘学校综合应聘者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竞赛奖项等情况量化考核择优,按1:3确定各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1月9日前通过报名邮箱回复是否入围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入围资格复审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10:00。

资格复审地点: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金华市婺城区朝真路399号)。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资格复审结束后开始考试。

考试地点: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金华市婺城区朝真路399号)。

考试方式: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模拟上课,部分岗位需技能测试(岗位详见附件1),满分均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有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水平,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未达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

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对象在金华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金华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考察

体检(2024年6月实施)、考察(2024年7月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不予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后任一环节放弃的,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金华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9795,82465199。

六、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单位: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82469795。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符合金华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奖励政策,具体按《“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金人社发〔2023〕13号)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2.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4.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http://jyj.jinhua.gov.cn/art/2023/12/18/art_1229096151_4125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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