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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3-11-14     浏览量:120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学位论文进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夏季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中期检查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2024年夏季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治未病与健康管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由公共卫生学院组织学科专家组(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导、教授3~5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按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组织专家组(具有高级职称3~5人)。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1.检查内容:(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5)按时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2.检查方式: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用20~30分钟、硕士研究生用15~20分钟汇报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然后接受专家5~10分钟的提问。

三、检查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对于学位论文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会同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合理处理,在整体进度安排上应尽量保证学位论文如期送审。

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如检查小组认为该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或其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因素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工作,可做出延期毕业或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四、工作安排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拟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进度,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后,须及时将安排表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供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们抽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研究生本人,相关材料存档,并将《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电子稿钉钉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万老师备案。

[提醒:相关费用若从2023年教学业务费开支,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1029。


     附件材料1-5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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