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公告

关于缴纳研究生导师助研金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3-10-27     浏览量:3629

各学院(部)、研究生导师: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见附件1),导师培养研究生需从个人科研经费中安排劳务费作为配套研究生助研金(研究生2021级老生已缴纳助研金的仍按照之前办法和经费代码按月发放)。研究生导师助研金需通过学校计财处办理转账,请各导师于11月20日前完成转账,具体办理流程、要求如下:

一、校内导师:校内转账—计提导师助研金

【智能报销平台】预约校内转账业务,需要进入【智能报销平台】—选择【校内转账】—填写【转账信息】—【申请报销单】,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填写转账信息>、<预约>三个步骤,经有效审签后,待财务打印后完成报销单。

1.在【申请报销】下,点击<校内转账>

图片1

2.填写【转账事由】、【转账金额】,【转账类型】选择【计提导师助研金】、【转入项目号】选择对应学院分账号代码(见附件2),点击<下一步>

图片2

3.核对【校内转账报销单】—【基本信息】、【转账信息】,在【补充说明】下填写【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点击<提交申请>

图片3

4.进入【待我处理】—【待我审批】,该界面显示待我审批的报销单列表,需要对报销单进行审批操作,点击【待我审核】

图片4

5.选择需审批的报销单号,点击<审批>

图片5

6.若经办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时,则需将预约单分发给证明人审签,点击【批量分发】

图片6

7.输入【工号】,人员类型选择【全部人员】,选择分发人员,点击【确认】

图片7


注:需证明人审签完,经办人才能审批

二、校外导师(以下2种方式任选一种)

1.按以下信息转账至杭州师范大学银行账户

转入户名:杭州师范大学

转入账号:331065950018000482533

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附言:【例:导师姓名转材化张*助研金学号2022111016***】

2.通过支付宝转账:扫码助研金交费专用支付宝二维码,填写相应信息,完成交费。

图片8


图片9

注: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完成交费后,可在学校计财处开具发票报销大厅25号窗口)。私对公或公对公汇款需携带到款认领单支付宝交费需携带支付宝付款记录

各学院(部)需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导师助研金收集、发放工作,妥善管理助研金账户及经费,并汇总助研金缴纳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3),以备核查。请各导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按照上述方式完成研究生导师助研金转账,以免查询不到视为未缴费。导师(院系)未按时足额缴纳助研经费的,将影响院系及导师下一学年招生指标。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各学院导师助研金分账号代码

附件3:研究生导师助研金缴纳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7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5143

手机微网站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 手机微网站
  • 微信公众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5143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