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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6人】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3-10-18     浏览量:11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前身为1993年义乌市人民政府与杭州大学联合创办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自然风光秀丽,建筑风格独特。下设9个教学单位33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名。学校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首批浙江省创业型大学建设试点院校,荣登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专任教师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相关情况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4年12月31日),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提供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计划中要求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统一调配,承担班主任等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专栏(http://rs.ywicc.edu.cn/FrontSys/)填报岗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上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其中1个岗位,仅报名不选择岗位无效。报名与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同一岗位如初审通过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于考试前到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2)、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二)考试

考试分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两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等,主要采用采取试讲、说课、书面作答或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评定: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者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

2.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岗位工作能力等进行考评,主要采用应聘者自我介绍、考评组提问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环节成绩记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报名人员在应聘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icc.edu.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icc.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报名等具体问题,请向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22000)

联系人: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9-83803828、0579-8382018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下半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2: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原文链接:

http://rsc.ywicc.edu.cn/info/1028/36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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