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我校按照省教育厅下拨的名额进行了分配,由于部分学院评选不足,故学校将名额收回,进行差额评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
1.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推荐名额: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本单位择优推荐基础上,仍有满足评审条件学生的,可按初次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排序(名额非整数时增加至上一位整数),具体分配名额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竞争性名额分配表》(附件1)。
2.推荐条件
按《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推荐。
3.推荐方法
推荐为候选人的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及相关要求请认真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学院根据候选人情况填写《2023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4.评审方法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通知及文件规定,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并公示。
二、推荐材料要求
《2023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及佐证材料请于10月1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20120084@hznu.edu.cn。
三、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如有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倪雅:2886822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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