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启动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请各相关培养学院按照本通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安排部署好本院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含3年制的2021级和2.5、2年制的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专业实践时长和实践单位需达到各专业教指委所规定的基本标准。
2.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按要求选择实践单位和提交申请;各相关学院要与每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签订《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1)。
3.各相关学院要做好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标准和工作流程的培训,指导研究生按照该单位或行业的要求参加“特殊”保险。
4.各相关学院要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动员大会,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安排。专业实践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相关老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表现和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并完成实践总结,选评“优秀专业实践研究生”。
二、时间及材料要求
1.相关学院与参加专业实践研究生签订的《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由学院保存;其他专业实践过程中需提交的材料,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内的“学生实践”模块中完成。专业实践结束后,学院将学生提交的《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2)及学生专业实践过程记录材料等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2.相关学院于7月28日前,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生实践”内各实践基地信息,并通知相关专业研究生登录系统进行专业实践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院)》(附件3)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附件4)。
三、其他事项
1.学院分管院长、专业负责人、指导老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定期到研究生实践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和实践基地相关老师一起共同分析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组织管理,提升实践效果。
2.学院在组织本次专业实践中,要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新情况与问题,特别要重视细化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3.学院应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合理、规范地使用好专业实践相关经费。
4.本年度上半年已开展专业实践的,相关考核可继续沿用以往的做法,但学院需在系统内及时完善各基地信息。
5.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28860706。
附件:各类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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