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进入尾声,现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续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签订定向协议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招生复试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2日至15日,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另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571-28865141;邮箱:grad@hznu.edu.cn。
二、思品考核、调档、定向合同
拟录取考生听从录取学院安排,于6月15日前完成思品考核、调档、定向合同及通讯地址确认等手续。
(一)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往届生人事档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的寄送地址及时间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可暂时不转,待毕业后将完整的人事档案邮寄至拟录取学院。
(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请于6月15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寄送到录取学院。
对于及时完成上述相关手续的考生,学校将于7月上旬陆续寄出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将通信地址修改为确保可接收到快递的地址,如家庭地址等,如需修改地址,请于6月15日前联系录取学院完成。
其他本通知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卢老师,28861205;
经亨颐教育学院:钟老师,28865271。
学校研究生院研招办:周老师,28865141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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