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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面向部分高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4人】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3-03-04     浏览量:0

为加快推进学校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开展面向部分高校2023届优秀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招聘招聘“初中强师”储备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宁波市第十九中学)系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鄞州区地处浙江省宁波市中心城区,是全市的经贸中心、科教中心和行政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地处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地块,基础设施完善,配有三场四馆五中心(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击剑馆、体操馆、力量训练馆、学科博物馆、音乐、美术、艺创、职业体验、器乐训练五大中心)以及专业录音棚、摄影棚。学校秉持“让每一位学生得到最优发展”的宗旨,以把学生培养成“品学优、身心健、艺见长,素质全面,具有国际视野和可持续发展未来社会英才”为培养目标,全力打造雅教育品牌!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按对应的专业报名。

  注:1.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研究生按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上述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在读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具体通过以下链接查阅: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sy/glmd/264462.shtml

  4.招聘指标总数4人,具体招聘指标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部属师范大学(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9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91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需按研究生阶段所学的专业报考,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方向相一致;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学位条件的2021届和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内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3月7日12:00,填写招聘报名表与《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规定的相关材料照片发送至邮箱:14692254@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

  报考人员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初审将在3月8日之前完成,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

  2.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需本人提早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毕业生推荐表(需加盖毕业院校相关公章);

  (4)现在读高校学生证;

  (5)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6)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

  (二)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资格审核材料清单》规定,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拟安排在华东师范大学,时间暂定为3月8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初审通过后短信通知为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指标。若有指标核减或取消的,将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负责通知报名考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若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报考人数超过招聘指标数6:1比例的,需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和《考试通知书》,按照《考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准时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签约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则试讲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考试科目,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签约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后当天通知到本人,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所有签约人员须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在签约、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各环节,若产生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前,在该招聘岗位总分合格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招聘相关政策

  (一)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2年11月10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岗位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9月30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七)本次招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13685850607(尤老师)

  七、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原文链接:http://jzb.ecnu.edu.cn/d6/ce/c14825a448206/page.htm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招聘报名表

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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