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我校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为92人,多于11月已划拨各学院推荐的人数10人。为做好省优毕业生的评审工作,拟开展第二批推荐,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
1.推荐对象及名额
名额:10名。2023届毕业研究生人数多于100人的学院,可推荐2人,2023届毕业研究生人数少于100人的学院,可推荐1人。
对象:2023届毕业研究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
2.推荐条件
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 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3.推荐方法
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由各学院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民主评议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学生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并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月11日。学院在系统的“评奖——奖学金与荣誉称号”栏目审核,并生成汇总表,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1月12日。
4.评审方法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通知及文件规定,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并公示。
二、推荐材料要求
1.《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学生获奖及发表论文(已发表的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目录以及论文第一页,获奖证书)的佐证材料各一份,电子稿发邮件至20120084@hznu.edu.cn邮箱。
2.《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及佐证材料请于2月10日前报送。
三、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如有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倪雅2886822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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