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应届毕业生的15%,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预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按《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规定的条件推荐,具体由学院制定评选细则;省优毕业生推荐必须同时符合省优毕业生的相关条件。
三、推荐方法
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由各学院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民主评议,择优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学生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相关荣誉或论文等均需附佐证材料),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学院在系统的“评奖—奖学金与荣誉称号”栏目审核,并生成汇总表,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各学院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五、推荐材料要求
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事迹不附页,纸质稿(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行政楼819)。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暂不填写,待上级下发定制的登记表后再填写。
2.《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5)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znuygb@hznu.edu.cn,纸质稿(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行政楼819);各学院可在系统里“名单汇总”栏目直接导出附件4和附件5。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1月21日。
六、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赵老师,电话:28865273。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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