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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2-10-10     浏览量:2069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 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1 号)相关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完全线上和线上线下相结合两类。

“完全线上类”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

“线上线下相结合类”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开课教师或团队中其他教师负责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

二、申报对象

校内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师(允许外校人员参与到团队中)。

三、申报程序

1. 教师(团队)参考《课程立项建设指南》(附件1),根据《课程建设要求》(附件2),填写《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3),鼓励联合外单位教师共同申报。

2. 申报人将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电子稿WORDPDF版各一份,命名方式:姓名+课程名称)和《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于20221031日前报送所在学院。

3. 学院于11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各申报书和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4.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参评。

四、经费资助

获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的,给予建设经费资助4万元/学分。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人应明确时间进度,原则上立项建设一年内完成课程视频制作。为更好地实现教学资源省内共享,课程建设完成后须放置于“浙江研究生课程联盟”平台。

2. 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也是省教育厅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课程开发投入力度,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提升课程建设水平。本次每个一级学科须至少申报1门课程,申报数量为2门及以上的,请学院排序推荐。

3.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统筹使用省重点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等各类经费,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对于立项建设课程,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根据学校提供经费标准进行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对认定为优秀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课酬核算、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认定相关业绩。

4. 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 28861029

附件:各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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