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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立项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2-10-08     浏览量:282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深化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研究生创新实践,增强研究生科研能力,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我校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立项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其中按学业年限归属应于2022届冬季毕业的研究生不参加申请。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所申请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应是项目申请人(研究生)在项目组第一成员(导师)指导下,独立设计并完成的创新课题。

3.申请项目的研究课题一般应与研究生本人学位论文的选题方向保持一致性(学院推荐选择时,可据此作为优选条件之一),在理论、内容、方法上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课题论证客观、充分,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鼓励项目选题与导师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结合,促进研究生科研水平、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4.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申请项目的预期成果原则上不低于项目申请人所在学科专业对本专业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的最低创新成果要求,形式可为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政府采纳建议等相关成果,不能仅以学位论文或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专业学位硕士申请项目的预期成果可以是经过本专业领域行业专家或校外行业导师鉴定合格的高水平调研报告、实践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演唱会等专业实践类成果。

6.项目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填报项目预期成果,明确成果形式、水平及数量;各培养单位在对项目进行初审遴选时,应将项目预期成果作为项目评选的重要考察指标之一,已有部分成果的项目,可优先考虑。

7.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学科及导师能够积极支持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应条件保障。

8.已获批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申请。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资助额度

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按照学位层次分为博士项目、硕士项目两个类别,硕士项目按级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次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评选综合考虑各培养单位学位点数量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硕士在校研究生人数,预设博士项目26项,硕士重点项目60项,硕士一般项目244项。各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不同学位层次、不同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要求和特点的差异性,根据项目评选名额,按不同学位层次、类别进行分类评选,评选总数不能超出本单位项目总指标数。

博士项目资助为4000元/项,硕士重点项目资助2500元/项(须已有部分成果,硕士重点项目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项目总指标数的20%),硕士一般项目资助1500元/项。

三、项目申报及相关流程

申报流程:研究生申请→导师推荐→所在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公布。

1.项目申请: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由研究生本人自愿申请,填写《杭州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经导师对项目课题及内容审核后推荐,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根据《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进行评选,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

2.项目立项: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并将获立项的项目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3.项目中期检查: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23年3月底前)。项目申请人应根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按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对项目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如实做出书面说明。项目组成员(导师)应在研究生创新项目开展过程中充分发挥指导及监督作用,避免项目无实际进展或最终无研究成果结题的现象发生。

对于未能在规定周期内完成研究任务或者开展效果不好的项目,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对于延期半年以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研究生院将撤销该项目立项,收回资助经费。

4.项目结题: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开展周期一般情况下应为1年(2023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博士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开展周期定为1至2年,但不能超出项目申请人在校修读年限。项目完成后,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结题通知,经导师同意,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按时向研究生院提交结题材料。

5.项目延期:项目申请人应按期结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申请人应在项目结题日期前1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书(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名同意)报送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立项申请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确有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和创新成果预期良好的研究课题。

四、材料报送

1.10月12日前,项目申请人(研究生)将《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申请书》(附件1,命名方式:姓名+项目名称,申请书内各类签名可采用电子签名)和《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命名方式:姓名)电子稿,报送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10月19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获推荐项目的《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申请书》和《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申请汇总表》(命名方式:某某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研究生院。

3.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1029。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申请书

    附件2 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3 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推进项目评选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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