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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2-09-23     浏览量:3595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公办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78 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公办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78 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直接认定为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条件的,可按规定直接申请认定。

2.申报对象及数量。我校拟申报2个,各学院按专业学位类别独立申报,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限报1个(艺术硕士可每个领域报1项),学校从中择优推荐。申请直接认定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3.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1014日前将《直接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 份,《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书》(见附件2,A4 纸,双面打印,正文不超过10000 字)一式5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朱艾莲老师,同时用钉钉报送各相应材料的电子版。

4.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朱艾莲老师,电话:28860706

  附件1 直接认定申请汇总表

  附件2 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认定书

  附件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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