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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工部     时间 : 2022-09-09     浏览量:4541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环境,切实发挥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聘任对象

全日制在读(全脱产)研究生

二、聘任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并且征得导师同意,同等条件下,研究生资助对象优先考虑。

2.担任助教的研究生所学专业和担任助教的课程应具有高度相关性,一般在本科期间学习过该课程或同类课程。

3.申请助教工作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助教岗位所在学院研究生。

4.受到纪律处分或存在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习时间与助教岗位时间有冲突等情况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助教岗位。

5.同一学期内每个研究生只能获得一个助教助管助研或学生辅导员的工作岗位,已经有相关岗位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助教岗位。

三、聘任流程

1.应聘研究生根据教务处审批通过的助教岗位课程(附件1)和个人专业特点、学术专长选择应聘的助教课程,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2),9月15日(周四)15:00前提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申请表的收集、汇总和初审,由所在学院教务科连同开课老师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初步确定聘任名单,于9月16日(周五)下班前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拟录用助教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付映杰。

3.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研工部)对拟录用助教岗位的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决定聘任名单,公布助教岗位的招聘结果。

4.课程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当学期助教岗位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交研究生院(研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对考核合格的助教发放助教岗位工作津贴。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公共课课程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拟录用助教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教务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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