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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二【112人】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2-06-19     浏览量:35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2022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2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1.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中医院、平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不含护理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护理岗位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年龄18—35周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17:00。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如下: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phyyzp@126.com ,联系电话:0573-85030210;

平湖市中医院医共体:phz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3-85123965;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phey120@163.com,联系电话:0573-85828816;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联系电话:0573-85110258;

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519306324@qq.com,联系电话:0573-85829515;

平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3990483@qq.com,联系电话:0573-58267881。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3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健康申报及资格复审

1.健康申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时间为6月23日8:00-17:00,未进行健康申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申报请在规定时间内扫码二维码并按要求填报(见附件3)。

因疫情防控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人员,进场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进场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进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场前7天内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⑵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⑶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如上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政策出现变化,将依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初定6月26日上午,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⑶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⑷《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6月26日下午,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人:沈卫杰 张孝平 孔 珉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85112027,85111683

         附件:

         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2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2022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申报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pinghu.gov.cn/art/2022/6/15/art_1229397291_4937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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