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2〕03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毕业及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报材料报送
6月6日前,各单位汇总研究生申报材料,统一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803室),涉及的各类材料有:
(一)纸质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1份(A3双面打印,表格中涉及到的签名均需手签,不可用代章,“培养单位意见”盖学校行政公章);
2.支撑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 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 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 专利证书、 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1份。
(二)电子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须提交签名盖章后的扫描件,以PDF格式保存,命名方式:申报表_杭州师范大学_研究生姓名;
2.支撑材料电子稿须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命名方式:获奖证书_杭州师范大学_研究生姓名;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命名方式:汇总表_某某学院。
注:每项成果建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成果名称_杭州师范大学_研究生姓名。
三、其他事宜
1.请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19〕08号)文件规定,积极组织研究生申报。
2.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1029。
附件:关于我校开展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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