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建设,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召开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8:30-12:00
二、会议地点
仓前校区行政楼212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分管院长、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教育硕士、公共卫生硕士、药学硕士、护理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教师代表各1名;
研究生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主要议程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政策解读;
2.学院经验分享(经亨颐教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3.各学院简述本单位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4.部分教师代表发言;
5.研究生院徐利文院长总结发言。
五、其他事项
1.各相关学院于12月16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含本学院教师代表1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何老师处;
2.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28867962。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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