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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培养质量办     时间 : 2021-11-10     浏览量: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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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本届征集的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主要面向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工作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三、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四、提交方法

1.注册成为教师会员。新注册用户只有成为“教师会员”,方可投稿(原作者会员依旧可投稿)。申请成为教师会员需要案例中心审核,请有意愿投稿的教师务必提前申请成为教师会员(建议于2021年12月27日前完成教师会员申请),以便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网上提交案例,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各申请教师于2021年12月27日前将《教学案例》(包括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书)和《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见附件2)两份材料的电子版发至20021085@hznu.edu.cn;学校组织初评,将排名前10篇的教学案例推荐至教指委参评。

3.获得学校初评推荐的教学案例,于2021年2月25日前,由第一作者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s://case.cdgdc.edu.cn/index/enterIndex.do )(投稿流程见附件3),第一作者还需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4)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我校的《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由研究生院负责汇总提交至教指委。

五、其他

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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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1 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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