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4〕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开展我校2021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1年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我校硕士学位者(含2020年冬季授予学位者)。各学院(部)推荐名额为2021年度毕业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四)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五)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应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若是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在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过一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7日前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上报,由研究生处组织审核并报学校审批认定。请各学院于2021年7月7日前把有关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论文作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提交参评论文和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推荐。经导师推荐,各学院根据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组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将《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提交研究生院。
3.公示。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审核并将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公布。拟获奖论文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学校批准,确定并公布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三)报送材料
1.校优学位论文纸质材料要求
(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1份(附件1);
(2)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附件2);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3);
2.校优学位论文电子材料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PDF版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各项材料须严格按照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 提供,否则不予参评。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28867967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2.《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代表性证明材料
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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