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教学管理办法》,本学期拟对2020年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材料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重点
1.检查范围:2020年度各学院(部)所开课程的考试和考核材料。学校抽检的课程目录将自《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各学院(部)排课数据中提取。
2.检查重点:试卷命题、阅卷的规范性、考核材料归档的完整性。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检查采用学院(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各学院自查及整改(至5月28日)
各学院(部)先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材料检查表》(见附件)。自查工作由分管院长负责,组织相关任课教师交叉检查相关材料。
各学院(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复查。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部)认真撰写自查小结并于6月4日之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质量办,内容包括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材料的问题分析、整改措施等。
(二)第二阶段:学校抽查(6月7日-6月30日)
学校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开展抽查,内容包括两部分:
1.检查学院自查开展情况;
2.专家依据各学院(部)2020年排课目录随机抽查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宜
本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各学院(部)2021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绩效考评。
附件: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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