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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1-04-28     浏览量:40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17〕1号)、《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17〕2号)规定,现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本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选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故不在推荐范围之列:

1.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选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学校将从此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的学位论文中进行推荐,优先推荐在校期间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硕士学位论文。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故不在推荐范围之列: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硕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流程

1.相关培养单位在5月6日将符合条件学位论文的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对学位论文进行初步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加评选,根据文件规定,本次共推荐4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9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

三、报送材料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材料

1.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1份(附件1);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3.作者简况表1份(附件2);

2.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3);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4);

4.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附件7)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纸质材料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1份(附件5);

2.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6);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4);

4.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附件7)。

(三)电子材料

博/硕士学位论文及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各项材料须严格按照 “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附件7)” 提供,否则不予推荐参评。

2.评选出的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向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学校将对获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及学院进行奖励。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28867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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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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