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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1-02-04     浏览量:308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公布的《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研究生申请及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公开选拔,选派规模为2500人,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

  2.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23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面向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计划选派200人。

  具体选派办法、申报条件、可利用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门户网站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申请、推荐方式和材料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类别、部分合作奖学金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艺术类人才特别项目等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30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自行拟稿,不超过500字,公章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在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各学院应与申请人的导师共同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所有申请均需通过学院推荐,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3.各学院应按照相关项目要求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说明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门户网站查询:

  (1)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4

  (2)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

  (3)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07

  4.各学院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2份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819),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须包括单位推荐意见),发送至20090033@hznu.edu.cn


三、其他事项

  各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各学院根据项目选派办法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和选拔工作,请研究生提前做好国外导师的联系及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8868220,邮箱:20090033@h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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