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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8名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1-01-29     浏览量:230

因招生模扩大和办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见附表

二、用人方式和待遇

1.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入职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或具有高级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招录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参照事业进行管理。

2.工资待遇按照温州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止。

(二)报名方式和审查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提供报名资料,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f86556959@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和材料缺少属无效邮件。

2.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三)考试

考试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具体考核安排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请务必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五)聘用

1.拟聘人选在我校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电话:0577-86556959(徐老师)0577-86533906(陈老师)

邮箱:df86556959@163.com

附件:

1.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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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Vzy_Y9h3fUmg3HvZayw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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