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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0-11-24     浏览量:41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更多的研究生优质课程资源,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完全线上和线上线下相结合两类。

“完全线上类”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

“线上线下相结合类”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开课教师或团队中其他教师负责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

二、申报对象

校内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师(允许外校人员参与到团队中)。

三、申报程序

1.教师(团队)根据《2020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2),鼓励联合外单位教师共同申报,申报书(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六份)和《2020年立项建设课程汇总表》(附件3,仅电子稿一份)于11月30日前上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仓前校区行政楼803室),电子稿发至20021085@hznu.edu.cn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初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参评。

四、相关经费资助

(一)获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的,给予建设经费资助4万元/1课程学分。

(二)获得推荐但未获省教育厅立项的课程,将纳入学校优秀研究生在线课程培育项目,给予立项建设。

五、其他事项

(一)曾获2013年和2016年学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应积极参与本次申报,若获省教育厅立项,可视为建设成果之一。

(二)申报人应明确时间进度,原则上立项建设一年内完成课程视频制作。课程建设完成后须在浙江省高校研究生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或其他可供我校研究生免费学习平台共享。

(二)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也是省教育厅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尤其是拥有省一流学科的单位,更应加大课程开发投入力度,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提升课程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省研究生优秀课程。

(三)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统筹使用省重点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攀登工程等各类经费,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对于立项建设课程,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根据学校提供经费标准进行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对认定为优秀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课酬核算、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认定相关业绩。

(四)课程建设成效将纳入学院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作为今后学院申请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重要参考。

(五)联系人:万林华,联系电话: 28861029

   附件:各类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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