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处于“西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黄山”国家级黄金旅游线中心地段,是杭州市委市政府打造“独特韵味 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展示带上的重要节点、2022年第19届杭州亚运会举办地之一、“向往的生活”第二季拍摄地、中国国际快递产业大会永久举办地,有“中国最美县”“浙西首县”“全国文明城市”“2020中国最具幸福感百佳县市榜首”“国际人居环境示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民营快递之乡”“中国诗歌之乡”等美誉,境内设有萧山国际机场桐庐航站楼、桐庐高铁站,杭昌高铁杭黄段、杭新景高速、320国道及四条省道干线穿境而过,高铁直达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南昌、厦门等主要城市以及浙江省内大部分城市,在建湖杭温高铁、宣桐高速,规划杭淳开高速与杭义温高速,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县2021年学校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引进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桐才办〔2019〕6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本次招引被聘用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
一、岗位需求
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各科教师若干(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对象需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并且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五)需符合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第1类:“双一流”相关院校(附件4)高考第一批(段)录取本科毕业生。
第2类:省内外综合性大学(含师范大学)高考第一批(段)录取师范类毕业生(不含体艺类师范专业)。
第3类:毕业于专业类艺术、音乐、体育、美术学院(非二级学院)相应体艺专业或省内外综合性大学(含师范大学)体艺类师范专业,且在校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的公费本科生(仅限报考相应体艺类学科教师岗位)。
第4类: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
第5类: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公费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或大专院校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省级优秀毕业生(仅限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第6类: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双一流”相关院校毕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且具有相应的师范类专业或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类专业背景的普通高校毕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第7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获得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全国相应专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毕业生。(仅限报考紧缺职教岗位)
“双一流”相关院校仅指该高校本部,不包括独立学院,特殊情况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五)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条件:
1.须满足专业要求,除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均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为准,无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暂缓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以学历专业为准,满足第1类条件的考生报考中小学文化课时专业不限;
2.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高中(含中职)、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持有初高中(含中职)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道德与法治和小学品德与社会岗位,持有初高中(含中职)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任意学科。
3.以下三类人员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另行要求:
第一类: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 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资格。
第二类:满足第1类和第7类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可暂不要求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但须在聘用后三年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第三类: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其他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报考,但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与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可采取如下方式报名:
1.网络报名:考生可点击附件3中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网页中的《2021年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2.现场报名:教育局将赴部分高校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公告另行发布),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现场应聘。
网络报名与高校专场招聘现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考核考察
1.面试考核:经报名资格审查后择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上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等,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和解题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具有签约、体检考察资格。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其中:
(1)高校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的部分文化课岗位考生将当场组织面试,其余岗位将赴桐庐另行组织。
(2)网络报名考生将视报名情况分批组织资格审查,择优组织集中面试,报考高中(含中职)岗位的面试人员以对应学校或桐庐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其余岗位以桐庐县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签约:根据面试成绩,经考生与教育局或所属学校面谈后,可直接签定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
3.体检考察:根据签约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其中2021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且毕业前参加高校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其体检结论视作本次招引的体检结论,不再重复组织体检,其余签约考生需参加桐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名单及具体事项将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公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入围考察名单将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四、引进政策
(一)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其中本科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相关院校高考第一批(段)录取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5万元的教育基金奖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相关院校高考第一批(段)录取的本科毕业生,给予 6 万元的安家补助和5万元的教育基金奖励;引进的其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其他综合性大学(含师范大学)高考第一批(段)录取的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专业类艺术、音乐、体育、美术学院相应体艺专业公费本科毕业生给予3万元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三年发放。
(二)2021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可申请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在桐庐县内连续工作满3年后,可再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该生活补贴与安家补助就高享受。
(三)县教育局将进一步为满足条件的外地优秀高校毕业生提供周转房,教育引进人才在申请桐庐县公租房时,在政策范围内可优先考虑。
(四)博士生、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招引计划限制。
(五)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落户我县。
五、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引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三)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1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真实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五)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535097/index.html)“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w.net.cn/)公布为准。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64218511、64218512(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中共桐庐县纪律委员会派驻第四纪检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56986067。
附件:
1.2021年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计划
2.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链接和二维码
4.“双一流”相关院校名单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9日
图片1
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类别 |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 社会人员 |
1 |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不需提供 |
2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暂不提供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
4 | 成绩排名材料 | 第3类考生需提供〔由高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教务处)出具,二级学院出具无效) | |
5 | 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暂缓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无需提供) | |
6 | 师范类专业证明 | 本科或专科为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由高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教务处)出具,二级学院出具无效,毕业证上注明师范专业的无需提供〕 | |
7 | 高校录取花名册或其他“第一批(段)录取”证明 | 第1类、第2类考生需提供(可由高校招生办或教务处出具,二级学院出具的无效,或由高考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含考试管理部门)出具) | |
8 | 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公示或推荐材料 | 原件及复印件(以省优秀毕业生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类别无需提供) | |
9 | 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及主要荣誉证书 | 持有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注:
1.材料清单中原件仅在面试时校验,不需上缴,考生上述材料请在参加面试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时请按顺序整理。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高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以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报名的,需提供高校出具的推荐材料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3:报名链接:
https://twc2u3ogvc.jiandaoyun.com/f/5f93a24f942bd6000663ac72
附件4 | ||
“双一流”相关院校名单 | ||
序号 | 相关大学名称 | 所在地 |
1 | 北京大学 | 北京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
3 | 清华大学 |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5 | 北京理工大学 | |
6 | 中国农业大学 | |
7 | 北京师范大学 | |
8 | 中央民族大学 | |
9 | 南开大学 | 天津 |
10 | 天津大学 | |
11 | 大连理工大学 | 辽宁 |
12 | 吉林大学 | 吉林 |
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黑龙江 |
14 | 复旦大学 | 上海 |
15 | 同济大学 | |
16 | 上海交通大学 | |
17 | 华东师范大学 | |
18 | 南京大学 | 江苏 |
19 | 东南大学 | |
20 | 浙江大学 | 浙江 |
21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安徽 |
22 | 厦门大学 | 福建 |
23 | 山东大学 | 山东 |
24 | 中国海洋大学 | |
25 | 武汉大学 | 湖北 |
26 | 华中科技大学 | |
27 | 中南大学 | 湖南 |
28 | 中山大学 | 广东 |
29 | 华南理工大学 | |
30 | 四川大学 | 四川 |
31 | 电子科技大学 | |
32 | 重庆大学 | 重庆 |
33 | 西安交通大学 | 陕西 |
34 | 西北工业大学 | |
35 | 兰州大学 | 甘肃 |
36 |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 湖南 |
37 | 东北大学 | 辽宁 |
38 | 郑州大学 | 河南 |
39 | 湖南大学 | 湖南 |
40 | 云南大学 | 云南 |
41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 |
42 | 新疆大学 | 新疆 |
43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 |
44 | 北京工业大学 | |
45 | 北京科技大学 | |
46 | 北京化工大学 | |
47 | 北京邮电大学 | |
48 | 北京林业大学 | |
49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
5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
51 | 中国传媒大学 | |
52 | 中央财经大学 | |
53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
54 | 北京体育大学 | |
55 | 中央音乐学院 | |
56 | 中国政法大学 | |
57 | 福州大学 | 福建 |
58 | 暨南大学 | 广东 |
59 | 华南师范大学 | |
60 | 广西大学 | 广西 |
61 | 贵州大学 | 贵州 |
62 | 海南大学 | 海南 |
63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黑龙江 |
64 | 东北农业大学 | |
65 | 东北林业大学 | |
66 | 中国地质大学 | 湖北 |
67 | 武汉理工大学 | |
68 | 华中农业大学 | |
69 | 华中师范大学 | |
7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71 | 湖南师范大学 | 湖南 |
72 | 延边大学 | 吉林 |
73 | 东北师范大学 | |
74 | 苏州大学 | 江苏 |
75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76 | 南京理工大学 | |
77 | 中国矿业大学 | |
78 | 河海大学 | |
79 | 江南大学 | |
80 | 南京农业大学 | |
81 | 中国药科大学 | |
82 | 南京师范大学 | |
83 | 南昌大学 | 江西 |
84 | 辽宁大学 | 辽宁 |
85 | 大连海事大学 | |
86 | 内蒙古大学 | 内蒙古 |
87 | 宁夏大学 | 宁夏 |
88 | 青海大学 | 青海 |
89 | 中国石油大学 | 山东 |
90 | 太原理工大学 | 山西 |
91 | 西北大学 | 陕西 |
92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
93 | 长安大学 | |
94 | 陕西师范大学 | |
95 | 第四军医大学 | |
96 | 华东理工大学 | 上海 |
97 | 东华大学 | |
98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
99 | 上海财经大学 | |
100 | 上海大学 | |
101 | 第二军医大学 | |
102 | 西南交通大学 | 四川 |
103 | 四川农业大学 | |
104 | 西南财经大学 | |
105 | 天津医科大学 | 天津 |
106 | 华北电力大学 | 河北 |
107 | 河北工业大学 | |
108 | 西藏大学 | 西藏 |
109 | 石河子大学 | 新疆 |
110 | 西南大学 | 重庆 |
111 | 安徽大学 | 安徽 |
112 | 合肥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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