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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杭州市萧山区年教师招聘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研究生院     时间 : 2020-10-25     浏览量:541

根据区委高水平建设全域优质“美好教育”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双一流”相关院校和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本公告同时发布于杭州市萧山区政府网、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等院校网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指标25名,具体岗位详见《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高校优秀应届生提前批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 面向2021届“双一流”相关院校(附件2)和部属师范院校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

4. 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详见附件1。2021年7月底前须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实施“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研究生岗位免笔试)、面谈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再审、公示录用” 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具体办法如下:

官方网址:http://www.xiaoshan.gov.cn/jyj/(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教师招考”栏)。体检及以后的招聘程序通知均将发布于网上,不再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1. 时间:10月23日17:00时至10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 方式:采用网上电子表报名,填报《萧山区2021年面向高校优秀应届

生提前批招聘教师报名表、汇总表》(附件3),两表缺一不可,内容必须详实完整。以“招聘学科+院校+学历+姓名”命名电子表,发送到邮箱xsjszhaopin@163.com,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无效。

3.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是否具备报名资格,请自行阅读理解本公告有关招聘对象和条件等要求。

(二)现场资格初审

1. 时间、地点:10月30日8:30-10:00,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3幢 上海紫竹万怡酒店三楼宴会厅1。笔试、面试、面谈与签约地点均在此报到,须随带身份证,并须配合宾馆有关防疫工作。

2. 参加对象、要求:网上报名者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应交身份证、《报名表》和《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并交齐材料者报考有效,否则报名无效。

(三)笔试

1. 时间、地点:10月30日13:30-15:30,地点同上。

2. 参加对象: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均参加笔试,应随带身份证。其中,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当岗位人数超过面试对象最高比例时,也要参加笔试。

3. 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通识内容。

4. 成绩: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

(四)面试

1. 时间、地点:10月31日8:30报到,地点同上。

2. 参加对象:届时电话通知。岗位指标与面试人数的最高比例:招聘指标1名为1:5,招聘指标2名及以上为1:3。

3. 形式:采用回答书面问题和现场提问等形式。

4. 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面谈签约

1. 时间、地点:10月31日14:00报到,地点同上。

2. 参加对象:届时电话通知。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确定,指标与签约人数比例为1:1。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考生条件要素序列(学历学位、“双一流”院校、奖学金层次、综合排名)前者优先。

3. 签约事项:用人单位与考生签约,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签章后生效。上交《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原已签约者须出具毁约证明)。

(六)体检考察

1. 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届时详见网上通知(下同)。

签订协议的考生入围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入围考察。

2. 具体要求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园)实施考察。

(七)资格再审

2021年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出具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到证。

(八)公示录用

资格再审合格的考生入围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021年8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并须在试用期一年内获得报考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一年后予以转岗,并延长试用期至第二年满。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考生在各程序报到时应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温。对2020年9月27日以来有青岛市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提供赴沪后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个人未达防疫要求所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材料不实、考核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在体检程序后不再递补。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55887、82652021、82622107。

附件:


附件2



“双一流”相关院校名单

序号

相关大学名称

所在地

1

北京大学

北京

2

中国人民大学

3

清华大学

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5

北京理工大学

6

中国农业大学

7

北京师范大学

8

中央民族大学

9

南开大学

天津

10

天津大学

11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

12

吉林大学

吉林

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14

复旦大学

上海

15

同济大学

16

上海交通大学

17

华东师范大学

18

南京大学

江苏

19

东南大学

20

浙江大学

浙江

2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

22

厦门大学

福建

23

山东大学

山东

24

中国海洋大学

25

武汉大学

湖北

26

华中科技大学

27

中南大学

湖南

28

中山大学

广东

29

华南理工大学

30

四川大学

四川

31

电子科技大学

32

重庆大学

重庆

33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

34

西北工业大学

35

兰州大学

甘肃

36

国防科技大学

湖南

37

东北大学

辽宁

38

郑州大学

河南

39

湖南大学

湖南

40

云南大学

云南

4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

42

新疆大学

新疆

43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

44

北京工业大学

45

北京科技大学

46

北京化工大学

47

北京邮电大学

48

北京林业大学

49

北京协和医学院

50

北京中医药大学

51

首都师范大学

52

北京外国语大学

53

中国传媒大学

54

中央财经大学

5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56

外交学院

5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58

北京体育大学

59

中央音乐学院

60

中国音乐学院

61

中央美术学院

62

中央戏剧学院

63

中国政法大学

64

中国科学院大学

65

福州大学

福建

66

暨南大学

广东

67

广州中医药大学

68

华南师范大学

69

广西大学

广西

70

贵州大学

贵州

71

海南大学

海南

72

河南大学

河南

73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

74

东北农业大学

75

东北林业大学

76

中国地质大学

湖北

77

武汉理工大学

78

华中农业大学

79

华中师范大学

8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1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

82

延边大学

吉林

83

东北师范大学

84

苏州大学

江苏

8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86

南京理工大学

87

中国矿业大学

88

南京邮电大学

89

河海大学

90

江南大学

91

南京林业大学

9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93

南京农业大学

94

南京中医药大学

95

中国药科大学

96

南京师范大学

97

南昌大学

江西

98

辽宁大学

辽宁

99

大连海事大学

100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

101

宁夏大学

宁夏

102

青海大学

青海

103

中国石油大学

山东

104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

105

西北大学

陕西

10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7

长安大学

108

陕西师范大学

109

第四军医大学

110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

111

东华大学

112

上海海洋大学

113

上海中医药大学

114

上海外国语大学

115

上海财经大学

116

上海体育学院

117

上海音乐学院

118

上海大学

119

第二军医大学

120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

121

西南石油大学

122

成都理工大学

123

四川农业大学

124

成都中医药大学

125

西南财经大学

126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

127

天津医科大学

128

天津中医药大学

129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

130

河北工业大学

131

西藏大学

西藏

132

石河子大学

新疆

133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

134

宁波大学

135

西南大学

重庆

136

安徽大学

安徽

137

合肥工业大学

原文出处: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教师招考”栏http://www.xiaoshan.gov.cn/j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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