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何淑淀     时间 : 2020-09-09     浏览量:1664

各学院(室):

为进一步加强新学期研究生教学、专业实践、学位授予等工作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各相关工作平稳有序,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1.教学工作

研究生(老生)9月14日(周一)开始上课,新生9月18日(周五)开始上课。开课前,各学院(室)需再次核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对授课安排有待定或因故调整的,务必提前做好有效解决措施的预案。本学期课程(除政治课程外)恢复线下教学,如继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须先报备至研究生院;对于全校公共政治课程,若班级人数超过100人的,前二周暂实行线上教学,后续视疫情防控情况再确定是否采用线下教学的形式。对于有不能按时返校的留学生选修的课程,请相关学院和教师按“一人一策”的方式做好教学辅导方案,并报备至研究生院。

学生第一、二周在教室上课时须佩戴口罩,并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2.专业实践工作

2021届毕业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应按培养计划时间严格落实到位,须做好实践导师的管理与考核、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记录、质量督查等工作。

3.学位授予工作

新学期各学院(室)应及早开展2020年冬季毕业生学位论文撰写情况的摸底工作,对于学位论文完成进度较缓慢的学生,学院(室)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应督促导师及导师组成员及时加强指导工作,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4.其他

英语四六级考试:9月19日上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9月19日下午,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8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5143

手机微网站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 手机微网站
  • 微信公众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5143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