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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研究生第二学期公共英语考试安排表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研究生处     作者 : 培养办     时间 : 2020-06-03     浏览量:1000

线下考试安排:

课程

名称

考试

时间

校区

班级

人数

考试教室

(多媒体)

研究生

公共

英语

2020

6月18日

(周四)

13:30

|

16:20

仓前校区

A1(人文)

35

恕园11-209

A2(教育)

26

恕园33-309

A3(有机硅、国服、经管)

34

勤园6-403

A4(马克思、公共、法学)

30

恕园11-309

A5(理)

32

勤园6-404

A6(医学院)

41

慎园2-206

A7(生科)

46

慎园2-207

A8(生科、材化)

37

慎园2-210

A9B1(文创、艺术、教育、阿里、体育)

36

恕园33-303

专业学位班1

47

恕园33-305

专业学位班7

42

勤园6-405

专业学位班9

14

勤园6-407

玉皇山校区

B2(美院)

11

在线

专业学位班6

56

在线

在线考试安排:

1、在线考试人员范围:2019级未返校学生+往届未返校重修生+2019级美术学院研究生

2、考试时间:6月18日下午13:30-16:20(与线下考试同步进行)

3、考试内容:与线下考试要求一致(具体请询问任课老师)

4、考试及监考方式:外研社ITEST平台(考试)+钉钉(云监考)

5、考前准备:

A. ITEST平台注册账号(已注册过的同学则可以使用原账号登录)

B. 准备设备:电脑在线答题(不推荐平板)+手机/平板(视频云在线监考)

C. 网络及其他硬件准备:

l 需要提前试用并选择流畅的网络

l 保证电源的持续供电

l 可稳定摆放手机或平板的支架或设备。

D. 未返校学生请在6月7日前加入临时班级群,若为及时加入,后果自负。(美术学院同学不必加入此群,统一使用班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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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6月10日下午将组织一次系统测试(主要指导大家如何使用考试系统,模拟流程,如何应对系统问题,解答大家问题)

6、考试纪律

l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在线考试操作流程(会发布在考试群)进行考试,若有不符合流程的任何操作,则会作违纪处理。(考试当天,各考试群中会有研究生处巡考老师,学院监考老师,任课老师及技术人员,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按照考试流程中的详细说明提出请求)

l 考试过程不允许携带任何有关资料笔记,也不可以使用各类电子词典类工具

l 考试系统页面不允许随意切换,系统设置防作弊功能,若随意切换后,则自动提交答题,后果自负。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

杭师大研字[2007]52号

为加强对研究生考试的管理,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适用的范围为:在学研究生的考试;

二、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按时进入考场,原则上单人单桌。将有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研究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三、闭卷考试,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如已携带,必须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根据考试所需携带的用具。如某课程考试有特殊要求,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一周向相关学院(部)或研究生处说明。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定。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不得答题;必须按时交卷,交卷时不得将试卷、答卷纸和草稿纸带离考场;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立即赴校医院急诊就医,凭当日医疗证明,一周内到研究生处办理缓考手续。

五、考生答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作无效处理。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的,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违反考试纪律:

1、携带不准携带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不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存放;

2、提前交卷出场后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经劝阻仍不离去的;

3、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4、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5、在考场内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偷看、夹带、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强拿、接传、交换答卷或草稿的;撕毁试卷或答卷的;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的;

6、由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7、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8、妨碍监考老师监考,或威胁监考老师安全,或侮辱、诽谤、诬陷监考老师的;

9、采取不正当行为或非法手段获取试题内容,或有窃取、偷换、涂改试卷或答卷,伪造或变造考试成绩行为的。

七、有上述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之一者,该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以零分计,并当场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的资格,并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

八、在评卷中,发现考生在试卷或答卷上除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另作有表明或暗示自己身份的标记的,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以零分计。

九、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并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处理。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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